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借款合同精选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抵押借款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抵押借款合同1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为确保 (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 (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协商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财产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是: (以下称抵押物) .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 (签字)
1.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1.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 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 (大写金额) ;利率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抵押人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抵押物的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 保险
4.1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 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抵押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5.1 抵押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第六条 抵押人的义务
6.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6.2 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6.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6.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6.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6 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6.7在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抵押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8 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臵任何障碍。
6.9 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抵押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融资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条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 保证条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品评估价值的50%.
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 ……此处隐藏19053个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条款均是借、贷方及担保人真实意思表示。为维护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请对合同条款中的黑体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本合同主体多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人及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禁止经营的项目。
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变资金用途,更不得用作违法和犯罪使用。否则产生法律责任由借款方承担,并由借款方赔偿出借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贷方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月/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借款交付
出借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借款以_________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二、计息
按债权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三、结息和付息
经协商一致,借款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偿还贷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个月为一期,共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元。
2、按季付息,每三个月为一期,共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个月为一期,共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_________元。
5、其他:_________。
四、违约金
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总额的百分之五收取违约金,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第六条还款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当日将本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存入出借人账户。
出借人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借款的保证
为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有权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如下
一、保证人自愿以其个人及家庭所有财产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愿接受出借人的检查和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担保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臵自有财产。借款人及担保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臵抵押、质押担保时,必须及时通知出借人,并征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第九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及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向出借人提供虚假资料、文件、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资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
2、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5、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及担保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6、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7、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8、在与出借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二、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出借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偿;
3、宣布借款人及担保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偿;
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担保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6、出借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税费
因借款人的违约导致本合同在订立、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而增加的有关税收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收、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一条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借、贷方书面同意可以进行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条款自出借人将所出借的款项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证条款自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执有情况为_________,均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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