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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工施工合同

时间:2024-05-23 12:43:02
瓦工施工合同(15篇)

瓦工施工合同(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瓦工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瓦工施工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代表):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作(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人工费和辅材费)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4金额大写:

1.5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备注:工程施工中若遇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工程造价均按实结算。

1.6甲方负责物管的装修抵押金。

1.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遇装修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其它方式: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代表):

年月日:

瓦工施工合同2

发包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承包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本合同中内容不可空白不填,若无某一方面的规定,需注明“无”。)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有)外,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上述工程。

第2条双方一般责任

2.1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组织有关设计及监理单位对乙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3)对工程的材料材质进行检验。

2.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的保护,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自费负责修复至初始状态。

2)因乙方过失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数补偿。

3)根据施工图、设计意图及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按质按时的施工。

4)对进场的材料及半成有品应出厂合格证和质检报告单,并对材料及半成品加强保管,杜绝材料及半成品的损伤。

5)乙方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除因甲方、甲方代表或雇员的行动或过失而造成的伤亡外,甲方不承担乙方或其分包单位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6)乙方负责整个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交验前的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所施工工程和安装的全部设备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所有工程及设备的成品或半成品的破坏、损坏或设备及部件的丢失,乙方均应无偿承担修复或更换或赔偿责任。

7)乙方在工程结束后,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一式陆份

第3条工期

3.1本工程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工期(日历天数):

3.2除合同条件约定外,如在本合同条款约定开工时间内,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的,可延期开工,工期顺延。

第4条质量

4.1质量等级:本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为合格,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乙方提供的样品验收。

4.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且此类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第5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5.1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价价。

5.2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本工程范围内总价包干、不需结算。

5.3工程款支付: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95%。

2)其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6条争议和违约

6.1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向发包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应相应顺延。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条款及工程设计和规范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7条工程保修

7.1本工程保修期规定如下:

本合同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

7.2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算。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的5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修理,所发生费用从预留保修金中支付。

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及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上述之外的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支出,由甲方承担。

7.3保修期满,甲方在扣除上述任何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费用支出后,将剩余的保修金在期满后10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8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完毕前,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拒的情况发生后5天内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有效证明的报告,对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经双方协商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不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逾期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理由不履行合同。

第9 ……此处隐藏23553个字……

瓦工施工合同15

委托方(甲方):

姓名: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被委托方(乙方):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市区

1.2居室规格:室厅卫厨阳台

1.3施工面积:共㎡(平方米)。

1.4施工内容:

A、施工项目以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报价单》中所列项目为准。

B、施工式样及尺寸以甲方签字认可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1.5委托方式:

1.6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共计:天

1.7施工总价: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签字认可。

2.3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2.4甲方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协调乙方作好现场安全、消防等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及施工图纸和《工程报价单》中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

3.3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四条工期及工程项目追加、变更

4.1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与乙方协调,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所需的施工费用。

4.2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甲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甲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工程竣工以后,所发生的整改和维修工作日不计入工期之内。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5工程进行中甲方如有项目追加或变更,甲方必须在《追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或《设计变更单》上签字确认。在甲方付清追加款项后,乙方才能进行施工。

4.6在超出预算外的不可预计工程,经双方核定签字后,按追加项目条款执行。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5.1工程以施工图纸、《工程报价单》和设计变更内容为依据,以《武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及因复验造成的材料和人工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5.3水电隐蔽工程验收时,乙方应作出水电路隐蔽工程决算并经甲方签字认可。若因甲方无故不予签字,造成停工、延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5.4乙方通知甲方能验收之日,为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通知单为准),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无故不按期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工程报价单》所要求的品牌、质量标准和规格。

6.2本工程由于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对工程造成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因此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因工程造价原因使用非标准非品牌的材料、设备由甲方签字认可,使用此类材料、设备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价款支付

7.1工程具体支付日期:

7.2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款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帐之日起,工期相应顺延,若甲方拖延付款,乙方可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顺延由甲方承担。

7.3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项目增减,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条款),增减价款。变增款甲方需在施工之前付给乙方,变减款从工程总价中扣除。

7.4如遇追加项目和材料的质量标准变动发生价款增加,甲方签定变更单时付清价款。

7.5甲方不得私自将任何款项交给施工队及其它无关人员。合同款和变更款甲方必须交给乙方财务部或指定收款人,否则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7.6合同工程以验收时的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终决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造价)。如最终决算与最后清单有出入,将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尾款付清后,即办理保修服务卡。

第八条安全施工和防火

8.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8.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

9.3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房屋视为验收合格。

9.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5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全额赔偿。

第十条争议处理

10.1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其它解决办法为:

(1)向武汉市室内装饰协会申请调解解决。

(2)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3)向乙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保修承诺

11.1甲方在付清尾款后,乙方发给甲方《保修服务卡》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护。但由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乙方概不保修。

第十二条合同期效

12.1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2.2保修期间除有关保修条款继续有效外,其余条款自行失效。

12.3保修期满全部条款终止。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第十四条

13.1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签名)

盖章:

乙方代表:

(签名)

盖公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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